16Jun
IN 99公告
環保署:7/1起旅宿不主動提供「一次性備品」
活動期間:[2023-07-01~2024-07-01]
環保署公告:
從112年7月1日起分二階段實施,第一階段為「不主動提供」、第二階段則是「自備應有價差優惠或提供需求者選購」並由地方環保局提報實施日期。
限制的一次用旅宿用品品項包括:小於180毫升且一次性包裝之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(洗髮乳、潤髮乳、沐浴乳及乳液)、個人衛生用品(梳子、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泡及浴帽)以及一次用拖鞋等3類品項。
環保署呼籲,請民眾培養「自備、重複、少用」觀念,將減塑、減少垃圾等環保行為落實於生活中,旅遊時自備旅宿用品衛生又環保,一起為環境盡一份心力。
※資料來源:行政院環保署 環保新聞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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